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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5 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揭阳市、普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镇交通实际,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研判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要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一步增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措施,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源头监管和风险管控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石场、搅拌站、加油站、快递外卖物流配送等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全面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车辆检修、动态监控、教育培训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车辆关键安全部位维检措施,要求相关单位聘用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要督促学校、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快递、外卖经营者将“一盔一带一条”纳入安全教育重点内容,推动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要与相关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落实整改。

  三、加强路面隐患和交通设施排查整改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对镇区道路、国省道、农村易积水路段、坑洼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路侧防护缺失、标志标线指引不清晰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督促道路管养单位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对全镇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信号灯、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缺失、损失的,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的设置等工作,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要优化路口规划设计,强化路段降速和路口警示,推动在交通流量大、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减速带,全力推动“千灯万带”“四好”农村路和“平安村口”建设。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打击整治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持续推进交通违法常态化整治行动,以国省道、镇区主干道、重点活动场所周边区域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等为重点整治路段,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农贸市场等周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结合摩电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酒驾醉驾、假牌假证、超员超速、乱停乱放、不戴头盔、超限超载以及非法占道经营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依法清除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锥筒、车位锁,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以及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打通道路梗阻。要充分发动交通劝导员、治安联防队员、志愿者、网格员,在早晚高峰、集市、节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宣传和劝导,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五、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交通安全提示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开展交通安全“两公开一提示”活动,及时发布天气、道路通行情况,公布采取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为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做好交通出行引导;要以农贸市场、商超、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地为重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提醒、告知标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云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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