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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云落镇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1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将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按照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揭阳市委农办、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揭阳市粮食生产工 作方案>的通知》(揭市农办〔2021〕1号)和普宁市委农办、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宁市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农办〔2021〕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按照省、揭阳市和普宁市对粮食生产的工作安排,全面压实党委政府粮食生产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坚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扛稳重任。

  二、目标任务

  2021年,云落镇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2.9395万亩 (约束性指标),总产量不低于1.1649万吨(参考性指标)。 复耕撂荒耕地面积不少于25亩。

  三、重点工作

  压实粮食生产任务。镇将市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产量指标分解落实到村,各村要分解落实到田,细化到茬,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水稻是我镇大宗粮食作物,是完成好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重要基础,各村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用于种植水稻、复耕撂荒耕地优先种植水稻、结构调整种植水稻等硬措施,增加水稻种植面积,确保全年水稻播种面积保持在1.74万亩以上。同时,要千方百计挖潜,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旱粮和冬种粮食生产,强化科技支撑,推广良种良法,着力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确保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二)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启动实施揭阳市、普宁市关于农村耕地三年灭荒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各村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证种植粮食面积不减少。各村要对撂荒耕地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组织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复查,查清耕地撂荒原因,建立撂荒耕地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撂荒地“零弃耕”整治活动。加强撂荒地内中小型水利、农机通道等设施建设,实行网格化动态管理。全面清查工商资本下乡大面积流转耕地后连续休耕不种粮的行为。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撂荒耕地并流转种植粮食作物。2021年对撂荒耕地复耕实行双指标考核;2020年底各村上报的撂荒耕地面积要完成复耕复种50%以上,对连片15亩以上撂荒耕地必须完成复耕。对暂不具备复耕条件的,要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完成复耕复种任务。各村要加强撂荒耕地巡查、督查,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乡规民约,采取责令复耕、收回代管和流转等“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将整治村边、路边撂荒耕地作为提升村容村貌任务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对出现大面积弃耕、撂荒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抓好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全面建立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管护监督。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农田用水、用电等协调机制,村要有专人负责农田机耕道路、农田排灌等设施管护,协调解决好因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新建和改建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造成农田机耕道路、排灌设施毁坏,加强机井供配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

  (四)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补齐粮食烘干短板。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重点提高水稻(旱粮)机插(种)率,加强小型农机具推广应用,优先落实粮食生产机械购机补贴,逐步推进“机器换人”,解决农业劳动力不足问题。着力补齐粮食烘干短板,支持新建粮食(稻谷)烘干设施(服务中心),各村根据实际需要支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优先协调解决粮食烘干库棚用地难、农业用电及变压设备不足等问题。落实提供初级市场的粮食烘干用电享受农业生产电价等政策。

  (五)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供应调度。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瞄准农资生产经营集散地、农业生产重点地区,围绕重点农资品种,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农资供应调度,建立乡村应急配送机制,推进放心农资进村到户,培训生产者安全用肥用药。

  (六)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技术指导。围绕粮食增产稳产目标,抓住良种这个关键要素,及时发布一批高产、优质、抗逆、宜机作业的粮食作物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由农村科技特派员、科研人员、推广部门技术人员和产业体系专家组成的粮食生产技术服务队,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种各样的技术服务,多措并举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上、落实到田间地头。

  (七)促进粮食规模经营,提升粮食产业效益。整合资源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粮食产业专业村。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揭市农〔2020)83号)、《关于实行奖补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方案》(揭市农〔2020)121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普宁市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农办〔2021〕3号)扶持政策,调动新型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要在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代耕代种、托管和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流转难等问题,支持返乡青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龙头企业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建设,带动小农户参与并分享全产业链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八)做好社会化服务。要大力发挥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提高作业效率。要提前谋划,加强农机具的调剂调配,推进农机服务向粮食生产全过程、全产业领域延伸。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发挥专业防治队伍作用,采取全程托管、互助合作区域联防联控等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病虫草害防治效果,确保适时耕种和耕种质量。

  (九)创新农业金融保险服务。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和方式,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姓农” “为农”优势,落实好2021年对种粮大户生产担保费实行优惠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力度,争取水稻种植保险全覆盖,分散农业经营风险,提高保险赔付效率。

  (十)科学防灾减灾。立足防大灾、抗大险,坚持防早、防小,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应对2021年可能偏差年景。加强区域性、阶段性灾害预测预警,及早制订防灾减灾预案,做好物资和技术准备,指导农民落实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针对我镇实际情况,加强组织协调,科学调度,全力保障生产用水。加强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坚决遏制病虫害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轻病虫危害损失。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实行党政同责,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粮食生产。建立粮食生产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抓落实,形成合力。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粮食生产任务落实。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落实粮食生产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考核和督导。将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按职能对各村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垦造水田等保障粮食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对工作成效突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差,未能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财力情况对复耕撂荒耕地及水利等配套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支持粮食种植大户增加种植面积。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用电用水、粮食生产设施用地、扩大粮食生产保险覆盖面等惠农政策。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鼓励粮食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确保粮食增产后及时收购,不出现卖粮难问题。

  (四)密切监测调度。实行粮食生产进度挂图作战机制,各村粮食生产进度实行周报制,对种植面积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改进,牢牢掌握粮食生产主动权。加强农资供应、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和重大灾害、重大事件对粮食生产影响监测调度,重大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请示报告。



中共云落镇委                         

云落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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