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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落镇大池村国道324沿线商铺广告牌拆除及安装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11 2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落镇大池村国道324沿线商铺广告牌拆除及安装项目工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

2建设规模:拆除大池村国道324沿线商铺原有广告牌,安装统一1.5米高广告牌,计划总投资36.7382元(含税)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云落镇大池村国道324沿线商铺广告牌拆除及安装项目工程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9日至1025,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时正(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单位的有效证书到云落镇交易所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参与投标企业的现任职职工。

5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一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单位向云落镇大池村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汇款回执时间为准,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1028下午2303时,地点为普宁市云落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4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云落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云落镇

大池村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先生

电话:15819693368               电话:13592929176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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