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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落镇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28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

  (一)经发办:依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及相关标准,指导储能型锂电池企业提升储能型锂电池产品制造工艺水平,提升锂电池产品安全;负责在电化学储能电站备案管理工作中下达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新型储能电站监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农业农村办:负责加强对储能电站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对储能电站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改。

  (三)市监所:负责生产和流通环节储能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四)供电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授权,依法履行中央事权范围内电力安全监管职责。

  (五)镇专职消防队:依法督促指导储能电站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承担储能电站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

  (一)经发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做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工作。

  (二)派出所、交警云落中队:负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加强对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查验,按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要求严格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依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检查。

  (三)综合执法办:依法依规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

  (四)农业农村办:依职责做好废旧电池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市监所: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加大对生产(出厂)、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牵头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督促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六)邮政局: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末端投递车辆,强化快递员群体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教育。

  (七)镇专职消防队:依职责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三、关于室内冰雪场所

  (一)农业农村办:依职责做好室内冰雪场所涉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施工过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二)文化服务中心:督促A级旅游景区做好室内冰雪场所项目及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活动项目“滑雪场所”的审批及安全管理。

  (三)市监所:负责对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

  (四)镇专职消防队:依法督促指导室内冰雪场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承担室内冰雪场所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

  四、关于平台经济

  (一)派出所、云落交警中队:承担平台经济网络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指导平台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防止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负责加强网约车、顺风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

  (二)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承担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责任。

  (三)经发办:依职责引导和规范网约车、网络货运等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者的监管力度;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平台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使用合规车辆、驾驶员,并加强智慧监管;依法查处以网约车名义实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职责督促网络直播营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网络直播营销等新业态健康安全发展。

  (四)文化服务中心: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情况通报、约谈警示等制度,推进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配合上级部门维护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订票、订酒店、购买旅游产品游客的合法权益;负责规范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五)市监所: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六)公共服务办: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镇级政务云平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攻防演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镇级政务云平台数据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统计,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关于醇基液体燃料

  本职责分工方案中的醇基液体燃料是指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的要求,以甲醇、乙醇等醇类物质为主要成分配制的液体燃料,作为炉灶燃料使用。

  (一)应急办:配合上级部门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生产、经营实施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行为。

  (二)交警云落中队:依法查处醇基液体燃料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农业农村办: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醇基液体燃料生产企业非法生产等行为。依法实施新、改(扩)建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的工厂、仓库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四)经发办:依法依规落实从事经营性醇基液体燃料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资质管理以及相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依法查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运输企业、车辆以及驾驶人、押运员等不具备资质违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指导、督促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 餐饮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五)市监所: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及醇基液体燃料灶具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督管理,配合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醇基液体燃料(非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六)消安办、镇专职消防队:依法组织对餐饮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七)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其他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使用的安全监管。

  六、关于休闲渔业

  (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利所):配合相关部门对利用水利设施开展垂钓和渔事体验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农业农村办:依职责指导渔业经营主体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法定的渔业船舶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休闲渔船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加 强休闲渔船进出渔港安全检查,打击渔业船舶未经审批非法从事海上休闲渔业活动行为。

  (三)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旅行社经营涉休闲渔业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休闲渔业的安全宣传;负责开展垂钓等渔事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含“步步惊心”“悬崖秋千”“空中漂流”、吊桥、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卡丁车等)

  (一)教育组:依职责负责学校(含民办学校)内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二)农业农村办: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内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依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休闲农业区域内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三)文化服务中心:依职责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已登记旅游民宿等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依职责负责体育场馆内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四)公共服务办:依职责负责医疗服务机构和托育机构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五)市监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 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站):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的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实行安全监管。

  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文化娱乐场所

  (一)文化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指导督促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依职责做好对星级旅游饭店(酒店)、已登记旅游民宿内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

  (二)镇专职消防队:对文化娱乐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九、“低慢小”升空物及空飘物防范和管理

  派出所: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地后的现场处置。

  十、医养结合机构

  (一)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安全监管。

  (二)公共服务办: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安全监管。

  (三)镇专职消防队:对医养结合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校外培训机构

  (一)教育组:牵头负责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出国留学辅导类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的安全监管。

  (二)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三)文化服务中心:依职责对体育类培训进行日常监管,重点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执行行业标准、日常巡查、政策宣传、投诉举报处理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镇专职消防队:对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早教中心、托育机构及产后康养服务机构(月子中心)

  (一)公共服务办:负责托育机构以及产后康养服务机构(月子中心)的安全监管。

  (二)市监所:依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镇专职消防队:对早教中心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村级工业园(乡镇工业集聚区)

  (一)应急办:指导协调村(社区)依职责指导属地村级工业园根据园区经营特点,确定由村委会或村集体企业牵头,有关投资人、物业服务人等组成的园区管理单位。由园区管理单位依法对园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二)综合执法办:依职责将乡镇工业集聚区消防规划(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经发办: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村级工业园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工业园内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四)镇专职消防队、农业农村办、经发办、市监所等其他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全面排查消防、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闭退出。

  十四、校外托管机构

  (一)市监所:依职责在实施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时,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公共服务中心:依职责在实施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时,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五、中央厨房

  (一)市监所:依职责在实施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时,指导、监督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经发办:依职责指导、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

  十六、以互联网上网服务为主的电竞酒店

  (一)文化服务中心:依职责指导、监管以互联网 上网服务为主的电竞酒店,以及设在星级酒店内以互联网上网服 务为主的电竞经营场所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市监所:依职责在酒店等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时,严格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有明确规定将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企业设立登记前置条件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注册登记。

  (三)派出所:依职责在实施特种行业、娱乐服务等重点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时,督促电竞酒店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镇专职消防队:对以互联网上网服务为主的电竞酒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点播影院

  (一)党政办:依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点播影院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文化服务中心:依职责在指导全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镇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及电影等市场违法行为时,督促私人影院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八、租赁房屋

  (一)派出所:依职责在实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时,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农业农村办:依职责在物业小区实施房屋租 赁管理工作时,督促租赁房屋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九、邮政业寄递渠道

  邮政局:督促指导寄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二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

  (一)农业农村办: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过程的监管,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时,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农业农村办、经发办、市监所等其他部门:根据企业从事业务内容,督促第三方治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十一、专业交易(批发)市场

  (一)经发办:依职责指导、督促专业交易(批发)市场内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二)市监所:依职责加强对专业交易(批发)市场开办者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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