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榕江取水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榕江取水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揭阳市普宁市南溪镇扬美村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头部分、取水泵站及原水管道部分,设计取水规模为15万吨/天。取水地点位于榕江南河右岸、三洲拦河闸上游500米处,取水工程采用堤内式泵站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zdf13751670985@163.com
地址: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供水管理中心 邮编:5153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特此公告。
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