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占陇健发石油气站(经营者陈汉健)向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燃气设施改动(普宁市占陇健发石油气站LPG供应站改造工程)申请,经本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拟准予该申请行政许可。对本行政许可如有异议,可向我行政机关投诉。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2913227,监督电话:2910116。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