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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陇镇占陇大道新北村新村道西侧厂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05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了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经新北村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占陇镇占陇大道新北村新村道西侧厂房租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出租招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普宁市占陇镇新北村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标的基本情况

普宁市占陇镇占陇大道新北村新村道西侧的厂房1幢,建筑面积共1200.00平方米(详见评估明细表)。该宗资产厂房建筑面积共1200.00平方米,门口有空地约250平方米。房产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四层楼房,原作为厂房使用,外墙贴马赛克,室内地面水磨石,简单装修,水电配套,建造时间约 25 年,外观一般,房地产现处于闲置状态。经普宁一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占陇镇占陇大道新北村新村道西侧厂房20年评估价值合计169.992万元,占陇镇占陇大道新北村新村道西侧厂房租赁项目以此评估价做为标底价进行公开招投标。

三、投标者资格要求

本次竞标面向具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公开竞标。

四、招标方式。

本次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新北村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新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场监督。

五、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投标者可自行联系新北村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结构、使用条件及质量、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的瑕疵,并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由新北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并同意招标文件内容、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

2、符合条件且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账户: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账号(广东普宁农村信用社:80020000001113538)预交人民币8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占陇镇新北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均为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206房)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身份证,(2)新北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3)银行转账记录。

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确认书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保证金金所有权利,普宁市占陇镇新北村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新北村所有。

7、竞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 竞标地点: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占陇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新北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新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炳钦   联系电话:1831232058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苏晓素   联系电话:15089379529

、发布时间: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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