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经西社新北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永和路扩建工程
2.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路面、石砌挡土墙及相关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永和路
4.招标类别:工程类
5.预算审核价:1462102.66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设计图纸)
6.计划工期:6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及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相关证件复印件、其他资料及报价清单等)应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账号(广东普宁农村信用社:80020000001113538 )预交人民币15000(壹万伍仟)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中标者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
报名地点: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206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自行联系占陇镇西社新北村委会到现场考察并索取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咨询。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公告条款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原件。)
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
以上报名资料属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到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2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占陇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价为1462102.66 元,最低价为1388997.53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1462102.66 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监督员检查密封情况,现场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西社新北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占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puning.gov.cn/jypnzlzzf/gkmlpt/index)上发布。
八、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西社新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炳钦 联系电话:1831232058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 苏晓素 联系电话: 1508937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