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了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经占陈村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占陈村占陈幼儿园五年租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出租招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
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标的基本情况。
占陈村多年来陆续筹集并投入资金进行幼儿园建设和完善,幼儿园共占地约3464.68平方米,前埕及操场约1652.98平方米,建有幼儿园教学楼及办公室、宿舍等楼房2幢,建筑面积约4065.82平方米,单层礼堂及食堂建筑面积约592.92平方米;幼儿园配套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办公桌椅、学生桌椅、睡床、幼教用品等幼儿园教学所需全部设备及设施。该幼儿园建成至今,担负着为占陈村及周边居民适龄儿童正常入园受教的责任。现幼儿园每学期收生近五百名,按现有条件尚有继续扩招的空间,幼儿园处于正常的办学状态。经普宁一兴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占陈幼儿园五年租赁评估价值为2547560元,以此评估价做为占陈村占陈幼儿园五年租赁项目标底价进行公开招投标。
三、投标者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证照,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所正在运营中的幼儿园且近3年无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记录;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密封,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占陈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项
1、投标者可自行联系占陈村到租赁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租赁环境、结构、使用条件及质量、现状、性状及其使用的瑕疵,由占陈村委会提供的合同文本,确认后方可报名,一经报名者,则视为已明示清楚并同意租赁物的环境、现状、性状及同意合同条款。
2、符合条件且有意竞标者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账户: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民委员会(广东普宁农村信用社:80020000001113628 )预交人民币10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均为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占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206房)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占陈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和银行转账记录;(4)投标人所办幼儿园近3年年检合格记录。
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确认书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视为已明示放弃保证金金所有权利,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村委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占陈村所有。
7、竞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10时00分 竞标地点: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占陇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占陈村村民委员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占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利文 联系电话:13318193865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占陇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苏晓素 联系电话:15089379529
八、发布时间: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