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深入宣传发动,拓宽推荐渠道,广泛征集好人线索,严格审核把关,于11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镇党政办。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普市文明办通〔2022〕22号).pdf
占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