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组织、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民政局、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年普宁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决定》(普市文明办〔2022〕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向先进典型学习,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自觉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中送温暖、献爱心,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新风、育新人,在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
附件:关于表彰2022年普宁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决定(普市文明办〔2022〕14号).pdf
占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