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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普森防指〔2023〕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在辖区内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张贴,同时利用广播、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附件:关于开展《普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宣传的通知.pdf


占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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