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有效整治违法建设,进一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现将普宁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普攻坚通〔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打击违法建设的通告.pdf
占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