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东南侧,云楼水库东北侧;
3.用地面积:20390平方米(30.59亩);
4.类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
5.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年8月2日第30期)、《关于普宁市飞灰应急仓储临时用地的批复》<普自然资(临)[2021]7号>和公司申请办理临时用地规划红线图,临时用地期限至2023年7月28日止;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8.建(构)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9.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建筑密度 ≤60%
容 积 率 ≤1.5
绿 地 率 ≤20%
建筑高度 ≤24米。
13.公示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0年8月18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