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现将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和谐家园(44528107078地块)项目“三旧”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办反映意见。为了便于调查联系,鼓励署名反映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939638
办公地址: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三旧”办
附:1、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和谐家园(44528107078地块)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2、(44528107078地块)区域勘测定界图。
普宁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和谐家园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2016年2月24日普宁市人民政府(普府函【2016】16号)文件已经批准的《占梨村废旧厂房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我市拟对位于占陇镇占梨村旧村庄范围内的集体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普宁市占陇镇占杨小学北侧(北至小区路,南至占杨小学,西至规划路,东至小区路),本次改造总面积1.2810公顷。
《占梨村废旧厂房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总面积1.9200公顷(28.8亩),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该“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建设用地分为东、西两片,其中东片面积1.2810公顷,西片面积0.6390公顷,本次对东片1.2810公顷用地实施“三旧”改造。
(二)标图入库情况。拟改造地块1.2810公顷建设用地已全部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528107078。该图斑是分为东西两部分,首期拟改造东片地块1.2810公顷建设用地上盖物比例50%以上,上盖物基底占改造项目总面积的比例符合要求。
(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2810公顷,改造涉及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该用地1.2810公顷已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改造涉及的用地1.2810公顷均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其中面积1.064公顷用地由占梨经济联合社租赁给村民陈少廷(自2009年8月1日起租赁使用0.5520公顷)、陈东伟(自2003年5月11日起租赁使用0.5120公顷);其余0.2170公顷为村集体道路等设施用地。
(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原用途为厂房,原有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容积率为0.43,目前已全部拆除平整,已空置、无产值。
该项目为赶进度未经批准先行建设(在2016年批准单元规划后,集体用地尚未经批准转为国有土地就开始建设),其中“和谐家园”项目一期8.95亩用地现状已建成1幢21层及1幢17层的高层商住楼(均已封顶),已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42248平方米(含地下室)。鉴于普宁市人民政府2016年已批准该项目列入“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能同步进行,且未批先建有其历史客观原因。为解决因该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2021年6月10日市政府就和谐家园“三旧”改造项目问题楼盘召开处置协调会,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经讨论研究,原则同意该处置方案,并经市政府十五届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已对该项目进行查处后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有效推进该“三旧”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
(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市“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已编制《占梨村废旧厂房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府函〔2016〕16号)。改造后,土地使用用途作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40%、容积率≤5.9、绿地率≥20%、建筑高度≤90米。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改造范围内涉及2个权利主体,于2014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12日,征询了所有权利主体的改造意愿,权利主体一致同意将涉及的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由中标单位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按土地规划用途实施改造,并同意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改造范围内涉及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1.2810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并将1.2810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等事项,已经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村民代表大会)依法民主表决同意。
(二)补偿安置情况
改造地块中需将1.2810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由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通过占陇镇“三资平台”公开选择的合作主体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并按照2021年7月27日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所有权人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占陇镇占梨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协议落实补偿安置(已于2021年8月4日按合作协议约定预先支付了普宁市占陇镇占梨经济联合社部分补偿款150万元)。另外涉及的2个租赁使用权权利人拟采取回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三)该改造项目已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期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涉及改造范围的土地,将按规定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已通过占陇镇“三资平台”公开选择合作主体,由中标单位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拟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给改造主体普宁市和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由改造主体按规定补缴出让金后,实施全面改造。改造后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40%、容积率≤5.9、绿地率≥20%、建筑高度≤90米,通信、天然气管道、供水、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住户每户配置停车位比例不少于1:1个,居住环境舒适优美。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改造地块已编制《占梨村废旧厂房片区“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并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府函〔2016〕16号)。
改造范围内1.2810公顷用地拟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改造地块涉及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土地面积1.2810公顷,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处理(普国土资监201611026号、普自然资执〔2021〕8001号,罚款金额分别为5.968万元、14.6643万元,合计20.6323万元),按相关规定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材料并同步上报。该项目一期未批准先建的建筑物已由普宁市住建局做好消防和工程质量方面安全监督工作;普宁市城管执法局按规定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予以处罚(普城执处罚字〔2021〕14号,罚款金额281.702万元)。
五、资金筹措
改造项目拟投入改造资金为22673.7万元,其中,改造主体自有资金22673.7万元,银行借贷0万元,市场融资0万元。
计划分二期开发,其中,第一期拟投入改造资金12235.5万元,第二期拟投入改造资金10438.2万元。
六、开发时序
本改造项目拟分二期开发,其中,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主要实施复建安置、公共设施与开发项目建设;第二期开发时间计划为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竣工交付,主要实施公共设施与开发项目建设。
七、实施监管
本项目经批准后,由改造主体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三旧”改造监管协议,对项目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