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收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供地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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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收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供地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发展,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积极推动点状供地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点状供地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日在普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