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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春二类居住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29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许大春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建设位置:长春路(现赤华北路)东侧(流沙北街道南园村);

3.用地面积:285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144平方米) ;

4.类    别:交易转让;

5.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审核意见》NO:2021-012,黄曼青位于流沙南园长春路(现赤华北路)东侧、使用权面积为144平方米的住宅用地转让变更给许大春;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红实线为建筑物控制线;

7.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8.建筑层数:8层。

9.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0年12月8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许大春二类居住用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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