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江育强、江育武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一、二层可作为商业经营场地);
2.用地位置: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普宁大道北侧、康美大道东侧;
3.用地面积:1046平方米(1.57亩)(计容用地面积1046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1-000017)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7.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8.地块内须配建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
9.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按住宅≥1辆/户配建(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10.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1.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2.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3.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046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55%
容 积 率:>1.0且≤4.3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60米。
12.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15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