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庄秀玲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一、二层可作为商业经营场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多年山村路段北侧、西二环大道东侧;
3.用地面积:666平方米(1.00亩)(计容用地面积666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2-000006)办理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666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 ≤39%
容 积 率 >1.0且≤1.8
绿 地 率 ≥10%
建筑高度 ≤22米。
13.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