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建设项目: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
三、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普宁市广太镇黄芽山村
四、拟选址用地面积:约8.5773公顷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5773公顷,为农用地8.5773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设计总规模为生活垃圾1200t/d和餐厨垃圾200t/d,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配置2台1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445℃)及2台15MW的发电机。
六、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