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流沙南街道香员坑村民委员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站)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香员坑村路段西侧;
3.用地面积:2155平方米(3.23亩),(计容用地面积2155平方米);
4.类 别:集体;
5.根据普宁市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普自然资集建[2022]015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
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范围内须配套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垃圾收集间,一座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的二类公厕,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设备用房和停车场地;
8.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按计容用地面积215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
容 积 率≤1.5
绿 地 率≥15%
建筑高度≤24米。
12.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0年10月17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流沙南街道香员坑村民委员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站).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