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金茂(普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环境设施用地(U2)、防护绿地(G2)、道路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3.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297543平方米(折合446.31亩),其中:
(1)、.环境设施用地面积240600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240600平方米):地块一31241平方米、地块二
22498平方米、地块三24696平方米、地块四68075平方米、地块五61855平方米、地块六14069平方米、地块七18166平方米。
(2)、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3434平方米(不纳入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
(3)、道路用地面积4350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规划技术指标计算);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22-000012)和《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批准文号:普府函〔2021〕147号)办理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品红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项目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高层建筑需增加退缩距离。各地块须按不小于0.2泊/100㎡建筑面积标准配建
停车位,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地块一范围内须配建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站、一座用地面积70-145平方米的二类公厕、一座用地面积50-100平方米的微型消防站
;地块二范围内须配建一座用地面积100-300平方米的邮政所;地块四范围内须配建一座用地面积60-80平方米的开关站;
11.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2.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3.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项目环境设施用地计容用地面积240600平方米计算)
详见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4.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