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2.用地位置:大坝镇S236省道东侧、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内;
3.用地面积:2043平方米(3.06亩),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445281-2023-0001)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该用地地块作为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整体用地的一部分,应服从大坝镇卫生院整体用地统一规划设计;
8.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按相关规划并结合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实际规划建设情况,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整体用地各项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2.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30米
12.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