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南侧、凤凰山公园东北侧;
3.用地面积:36099平方米(54.15亩)(计容用地面积33275平方米) ;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5281-2023-0003)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蓝实线为计容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品红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地块建设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一所,学校规模72个班(小学部48个班,初中部24个班),设计方案应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9.地块建设须按《PN2020008号宗地项目配建监管协议书》及《翔栩城市花园配建普宁二中附属学校补充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要求执行,除符合本规划条件外,尚应符合《普宁市第一批落实预留规模调规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国家现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10.设计建设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高层建筑需增加退缩距离,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应按≥10%停车位配建充电桩,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各单体建筑需按有关标准配建三级化粪池;
11.用地范围内须配套建设一座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一座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及多功能运动场地和停车场;
12.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3.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4.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5.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按计容用地面积3327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
容 积 率≤2.0
绿 地 率≥35%
建筑高度≤45米。
16.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5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