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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1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环卫用地;

2.用地位置:广太镇黄芽山村,省道S236南侧;

3.用地面积:85773平方米(128.66亩),计容用地面积85773平方米;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5281-2023-0005)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项目规划设计须按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建设时应切实做好山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8.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85773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60米(烟囱高度≤80米)

12.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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