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省道S255东侧、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规划一横路北侧;
3.用地面积:24427平方米(36.64亩),
计容用地面积24427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445281-2024-000006)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品红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用地范围内须配套建设开关站(用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通信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他按〈《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占麒公路东侧公共设施配套地块规划调整〉执行;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24427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60%
容 积 率≥0.8且≤5.0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50米
13.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