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普宁市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
三、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普宁市燎原街道光南村、流沙北街道西陇村
四、拟选址用地面积:约4.1802公顷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用地规模4.1802公顷,为农用地4.0998公顷(其中耕地3.5789公顷,其中,水田2.998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804公顷。新建普宁市实验学校建设工程,配套小学部及初中部、配套教学楼、综合楼、食堂、教师公寓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六、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