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南溪镇陈畔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南溪镇陈畔村;
3.用地面积:32943平方米(折49.41亩),计容用地面积32943平方米;
4.类 别:集体;
5.根据《普宁市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普自然资集建[2024]043号)、《普宁市第一批落实预留规模调规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8.地块内按相关要求配套全天候对外服务的二类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公共厕所包含配套无障碍卫生间、微型消防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需不低于 1.0 车位/100 ㎡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可结合人防设施配建一层地下室作为地下停车场地及设备用房;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其他按《普宁市第一批落实预留规模调规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32943平方米计算)
容 积 率≤3.5
建筑密度≤35%
绿 地 率≥35%
建筑高度≤60米。
13.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