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华冠新能源有限公司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创业路北侧,东至溪西路,西至规划15米道路;
3.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计容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4.类 别:变更项目名称;
5.根据粤(2025)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599号《不动产权证书》和《企业机读档案变更登记资料》,用地单位名称由普宁市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普宁市华冠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地字第4452812024YG003447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绿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划条件外,尚应符合《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多层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置一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9.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面积20000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且≤60%
容 积 率≥1.5且≤2.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24米
13.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5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