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1月10日和2022年11月28日向普宁市民政局核发了民政福利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281202000004号和地字第445281202200034号),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业主单位申请将两宗用地合并后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注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原出具的编号:地字第445281202000004号和地字第44528120220003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