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取得由普宁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普镇规(2019)002号),2022年12月29日取得由普宁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281202200035号、地字第445281202200036号、地字第445281202200037号),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业主单位申请将四宗用地合并后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注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原出具的编号:地字第普镇规(2019)002号、地字第445281202200035号、地字第445281202200036号和地字第4452812022000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