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普宁市“工改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普宁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公众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 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