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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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将《普宁市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