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公安局普宁市看守所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监教场所用地;
2.用地位置:安池公路南侧、普宁市梅塘镇泗坑村普宁市看守所南侧;
3.用地面积:13058平方米(19.59亩),(计容用地面积13058平方米) ;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445281-2022-0018 )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该地块拟建一栋2层监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
8.该地块作为普宁市看守所整体用地的一部分,应服从看守所整体用地统一规划设计;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规划整体用地5646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
容 积 率≤1.5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24米。
13.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