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2.用地位置:里湖镇蓬和村;
3.用地面积:15293平方米(22.94亩),计容用地面积15293平方米;
4.类别:补办;
5.根据不动产权证[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7611号]和公司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蓝线为计容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配套设备用房;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5293平方米计算):
容 积 率≤1.2
建筑密度≤45%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21米。
13.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普宁市乌石水厂应急供水工程15293平方米.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