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用地位置:赤岗镇区洪棉路南侧(赤岗镇专职消防队南侧);
3.用地面积:1596平方米(2.39亩),计容用地面积1596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5281-2024-00000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红实线为建筑物外边控制线,蓝色线为禁止开口线;
8.须与毗邻地块理顺好建设关系,建筑间距应满足日照、通风、消防等有关要求,建筑控制线范围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用地 范围内须配套建设微型消防站、公厕(建筑面积30-80平方米)和垃圾收集点,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596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5%
容 积 率≤3.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27米
12.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6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