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性质:交通站场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238国道东侧(池尾街道高埕村交墩路段);
3.用地面积:13298平方米(折合19.95亩)计容用地面积13298平方米;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5281-2024-0001)办理建设用地红线规划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建筑物外边控制线;
7.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 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以
外,其他按《2023年普宁市第一批民生及产业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地块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确保东侧、南侧、西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3米,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6米;
8.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3298平方米 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30米
1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