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天轩路、齐嘉路道路及配套市政工程道路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城镇道路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3.用地面积:4846平方米(7.27亩);
4.类 别:划拨;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445281-2024-001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色填充范围为用地范围线;
7.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8.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 24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天轩路、齐嘉路道路及配套市政工程0.4846公顷(7.269亩)-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