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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7 10: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普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普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按照《条例》要求,市政数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加大检查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普宁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LED政务公开栏和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普宁分厅网页,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范围,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

(一)加强学习,明确信息公开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条例》,我局通过学习传阅文件等方式,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广泛宣传《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并要求严守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涉密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规范管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局的目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服务事项和党务信息等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分类,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及时完成信息收集、编制和公布、更新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经过审核再进行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拓展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依托LED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普宁分厅网页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公开、便民。

(四)开展自查,完成信息公开整改。对照上级自查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信息公开自纠自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空白或者未及时更新的情况、个别栏目存在要素缺失现象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补充、更新,顺利完成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四种形式:

(一)通过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其中工作动态21条,工作年报1条,部门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报告1条,组织机构4条。

(二)通过LED电子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019年度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单位和所有事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创文创卫宣传信息以及党务信息等内容通过LED电子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通过“普宁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办事指南、气象预报、名人语录、生活常识等信息。

(四)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普宁分厅进行公开。2019年,我市共有35个部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普宁分厅,进驻公共服务事项425项,行政许可事项553项,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促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为0元,没有收取获取政府信息者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有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比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社会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还不够了解,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内容吸引力、语言趣味性方面还需加强,尚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尤其是重点关注社会民生、百姓需求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并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各类栏目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普宁分厅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功能,有效增大公开的容量和扩大覆盖面,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加强服务大厅内LED电子屏的利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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