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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麒麟镇大寮学校75.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20 2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麒麟镇大寮学校75.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招标业主为普宁市麒麟镇大寮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麒麟镇大寮村学校楼顶。

  2、建设规模:预算金额507757.27元。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4、招标范围:分布式并网光伏项目等设备设施,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项目质量应当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相关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麒麟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领取相关文件。

  2、招标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麒麟镇大寮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麒麟镇大寮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麒麟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以最高标底价507757.27元,最低标底价482369.41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都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507757.27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以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以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麒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puning.gov.cn/jypnqlzzf/gkmlpt/inde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麒麟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麒麟镇

  大寮村村民委员会                    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肖先生                联 系 人: 赖先生

  电  话:13729477248               电    话:0663-2531226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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