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位于大南山街道工业区,厂区东侧白马河左岸(地理坐标为E116°9′36″,N23°15′55″),排污口设计规模为600m3/d,排污口分类为混合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纳污水体为练江支流白马河。废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以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要求。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40mg/L,BOD5排放浓度≤10mg/L、NH3-N排放浓度≤2mg/L、TN排放浓度≤15mg/L、TP排放浓度≤0.4mg/L;CODcr排放总量为2.75t/a、BOD5排放总量为0.69t/a、NH3-N排放总量为0.14t/a、TN排放总量为1.03t/a、TP排放总量为0.03t/a。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标准、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鉴于项目位于练江主要支流白马河上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将厂区全部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进入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到时本项目将不再设置入河排污口。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1年4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办事处,普宁市水利局,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
合执法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执法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