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麒麟水寨果蔬加工厂豆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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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麒麟水寨果蔬加工厂豆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麒麟水寨果蔬加工厂豆酱生产建设项目 | 普宁市麒麟水寨果蔬加工厂 | 普宁市麒麟镇水寨村公路北1065号 | 揭阳市诚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麒麟镇水寨村公路北1065号(地理坐标:E116°18′44.639″,N23°22′21.572″),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豆酱生产,年产豆酱约40吨,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镇区污水管网,排入麒麟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配套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废气主要来自生产单元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易产生臭气的环节进行处理,防止废气累积造成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化。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方式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