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占陇荣亿鑫塑料制品厂年产6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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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占陇荣亿鑫塑料制品厂年产6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占陇荣亿鑫塑料制品厂年产6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 | 普宁市占陇荣亿鑫塑料制品厂 | 普宁市占陇镇交丙坛村双溪嘴路口直入二百米左侧第一间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占陇镇交丙坛村双溪嘴路口直入二百米左侧第一间(地理坐标:E116°13′51.015″,N23°17′8.678″),租用已建厂房建设塑料袋制造项目,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主要从事,采用LDPE塑料粒为原料,年生产塑料袋 600吨,生产设备主要有吹膜机4台等,详见报告表设备清单。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喷淋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进入占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挤出吹膜、热切、过胶及造粒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等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购优质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