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大坝正兴泰线材厂年产300吨铜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0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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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大坝正兴泰线材厂年产300吨铜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大坝正兴泰线材厂年产300吨铜丝建设项目 | 普宁市大坝正兴泰线材厂 | 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大片山七栋6号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大坝镇湖美村大片山七栋6号,租用已建厂房从事铜丝加工,年加工300吨铜丝。主要生产设备有中线拉丝机6台、小拉丝机25台、退火机4台等(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用于拉丝润滑的拉丝液(由水与拉丝油按比例配比)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法循环回用的废拉丝液经收集后应交由有处理危废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村污水管网,进入湖美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并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建议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VOCS废气治理,减少废气排放量。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购优质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化。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