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博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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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博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 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博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改建项目 | 普宁市博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普宁市占陇镇华林村广汕公路南侧(G幢)第一层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普宁市博通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拟由普宁市占陇镇华林村刘田洋片搬迁至普宁市占陇镇华林村广汕公路南侧(G幢)第一层,租用现有厂房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及转运服务。项目建筑面积2431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和中转,不包含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不涉及危险废物的运输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及生产加工过程。主要生产设备:电动叉车2辆、地磅2个、料泵4个、储罐8个、打包机1台等。建成后预计收集储运危险废物13000吨/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种类详见报告表。 | 1、废水:项目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镇区污水管网,进入普宁市占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储罐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酸性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废气治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定期更换活性炭。。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分类安全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