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4年,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部署,聚焦“百千万工程”、绿美普宁生态建设,突出“两可两有”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法治普宁”“平安普宁”,实现普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位推动精心谋划。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认真开展执法评估,加强督促检查,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定法治信仰,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真正把《细则》所列职责一条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四是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学教同步持续发力。一是2024年4月17日我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4月18日局三个党支部召开支部会,对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股室各支部要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改学、以训助学,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建立日常管理、文件运转、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为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至是年7月底,我局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等方式开展学习22场次,参加人员206人次。二是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活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并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自学,深刻领会实质要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理论基础,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就我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落实各党支部、各部门聚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2024年1-12月,共受理处置环境信访案件269宗。四是坚持八五普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学法守法用法工作融入到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中去,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政治上有提高,在学法用法上有进度,在工作岗位上有真功夫。
(三)服务为民履职尽责。一是制定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多举措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以群众身份体验办事情况,了解办事难点痛点堵点,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2024年共开展“一把手走流程”4次。二是聚焦“百千万工程”、绿美普宁生态建设,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清单,提前介入,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选址、环境准入、环评审批、总量控制以及排污许可等环节进行指导服务。2024年1-12月,普宁市列入“百千万工程”项目共142个,其中环评已批复15个,属环评豁免类的103个,未启动环评工作的24个(均处于项目前期阶段,尚未启动环评工作)。三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环保执法效能,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出意见建议,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须经法制审核。制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4年1-12月,我局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0宗、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40宗;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2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3宗,函告属地政府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工场)38家,有力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四)宣传帮扶一体推进。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宪法宣传周、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和“6·5”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17”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等生态环保品牌普法宣传活动多平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我局落实业务骨干不定时到乡镇场街道开展帮扶指导,重点从职权调整、职权分类、职权运用、涉生态环境部门领域的10项职权以及法律法规适用、处罚措施以及执法过程应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向各乡镇场街道转发《关于开展排查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工作的函》,迅速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有关工作。阶段来,我市共排查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件964件,其中涉水类62件、涉大气类249件、涉土壤类13件、涉噪音类348件、其他类292件,尚未发现存在“一刀切”情况。三是强化移送协助机制。我局与各镇街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机制。落实各执法股室对应指导的镇街并明确专人负责对接,根据职权下放清单,发现或交办线索做到应交尽交,同时派员指导镇街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案件的办理,做到全面协助,形成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的良好运行机制。
二、存在不足
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三是镇街环保执法机构队伍需进一步完善,人员、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四是公众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市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质量加强法治建设,努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提高法治化决策水平。要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阳光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与市司法部门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通过复议及诉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倒逼依法行政;要创新执法手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全省统一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要强化“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培养塑造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进一步完善建章立制,把坚决禁止“一刀切”融入生态环境工作全领域全过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指导各乡镇场街道环保机构加强执法培训,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持续强化环境法治宣传培训。要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广播、电视等多媒体自媒体,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着力推动环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健全阳光政务监督机制。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管与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举报和反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全省各地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信息。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