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2-09 14:20 浏览次数:- 【字体: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区布局合理;
未影响国家、省、揭阳及我市经济安全;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
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申报材料
1、编写关于上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建设请示(适应于以表代文,无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初审意见

4、由有相应的资质单位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用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有效证件

6、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环境评价审批意见

8、人防许可证

9、地震安全评价意见

10、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登记表和节能评审意见(报告书、报告表、评审意见由有资质单位编写)

11、建设资金的审查意见和银行资金资信证明

12、招标基本情况表

13、填报“申请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适应于以表代文,无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4、建设工程预(概)算书和设计图纸

15、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资料 :“说明:项目建设条件(含资金等)需要上级平衡的由市发改局按程序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时限名称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7工作日 15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窗口人员初审-窗口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首席代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2489899
表格下载 附1-编号1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预备计划项目申请表.xls
附1-编号1附件:申请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xls
备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