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和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现代化合作的经济组织。
(二)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经济发展规划,实施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建设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增强“三农”服务功能。
(四)供销行业调查研究与政策建议,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维护,联社工作协调,相关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
(五)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对基层企业行使出资人和管理者的职能,监督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六)指导和推动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
(七)负责我市防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理事会、秘书股、人事股、财会股、综合业务股、企业管理股、保卫股和审计股等8个股室。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部门本部,无下属单位,列一级预算单位。列入部门决算的人员编制38人,年末实有人数34人。
第二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本部门公开的部门决算表格共8张,包括: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总收入35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5.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74万元,增长28.48 %。主要原因:当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2.其他收入137.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93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市供销社集团公司拨付管理服务经费减少。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总支出35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贸事务支出351.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21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人员工资增加。
2.商业服务业支出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提供商品价格信息服务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0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财政拨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0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增加人员工资。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支出215.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71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持平。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据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万元。2015年普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用于联系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
3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国内外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本部门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联系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