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成立于1988年6月4日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主要职能有: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水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畜牧水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渔业养殖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
2、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渔药渔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政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
5、组织实施畜禽产品、水产养殖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产品资源和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6、管理局属下单位,指导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技术业务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人秘股、畜牧兽医股、水产股、饲料监督股、科教股、经营管理股和行政审批股7个机构,下设普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普宁市市区畜牧兽医站、普宁水产技术推广站、普宁市禽畜良种推广站4个下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1人,至2015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69人。
第二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我局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其中《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
第三部分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年度总收入824.30元,其中本年收入82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824.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7.44万元,增长35.83%。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和省级专项资金增加。
2.我局拨款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没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度总支出824.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30万元,主要用于:(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74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0.73万元,业务量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54.56万元,相对去年增加90.71万元,增长24.9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属下事业人员增资及津补贴。(2)主要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211万元,相对去年增加116万元,增长122.1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多。
2.我局没有教育类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82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7.93 万元,增长131.3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没有列入预算;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82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7.93万元,增长131.30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没有列入预算。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5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畜牧水产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没有发生,二项费用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减少15.3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0.99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1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作需要,业务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9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62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和执法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共国内接待13批次,接待人数共10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30万元,比上年增加98.44万元,增加19.2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属下事业人员增资、津补贴和公务、执法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执法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带动了项目申请时预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事业收入
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