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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4-13 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普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方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参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度和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政策的建议。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应用,组织管理医疗卫生技术准入。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委保健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秘书股、规划与财务股、信息与统计股、法制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加设普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与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医政股(与中医股、药物股合署)、基层指导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考核评价股、科技教育与宣传股、人事股等12个股室。另有普宁市性别比办公室为独立法人单位,普宁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普宁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述设立的办公室财务均纳入普宁市卫计局统一核算管理,未实行独立核算。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6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5个预算单位:1、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普宁市卫生监督所;3、普宁市无偿献血办公室;4、普宁市医疗急救(120)服务中心;5、普宁市康复医院;6、普宁市人民医院;7、普宁华侨医院;8、普宁市中医医院;9、普宁市妇幼保健院;10、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11、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普宁市池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卫生院;17、普宁市占陇镇中心卫生院;18、普宁市里湖镇中心卫生院;19、普宁市梅林镇中心卫生院;20、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21、普宁市大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普宁市军埠镇卫生院;23、普宁市南径镇卫生院;24、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25普宁市广太镇卫生院;26、普宁市南溪镇卫生院;27、普宁市赤岗镇卫生院;28、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29、普宁市燎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普宁市梅塘镇卫生院;31、普宁市船埔镇卫生院;32、普宁市大坪镇卫生院;33、普宁市高埔镇卫生院;34、普宁市云落镇卫生院;35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总收入887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77.27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8877.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589.93万元,下降38.64 %。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收到一般公共服务资金3069万元,本年度没有此项资金;二是计划生育项目资金减少4293万元;三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1092.69万元;四是医疗保障项目资金增加615.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总支出8877.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7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77.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589.93万元,下降38.64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069万元、计划生育项目支出减少429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1092.69万元、医疗保障项目支出增加615.5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87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7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7万元,增长2.04% ;主要原因:编制预算时,因项目资金具有不确定性,制预算时并未考虑属下单位的项目收支情况,仅针对局本级的收支,因此与预算有较大的差距。。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7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7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因项目资金具有不确定性,制预算时并未考虑属下单位的项目收支情况,仅针对局本级的收支,因此与预算有较大的差距。

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77.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39万元的11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出现紧急情况,经报请批准,紧急派车次数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长59.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8万元,增长59.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出现紧急情况,经报请批准,紧急派车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5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其他用车9辆,主要用于公务检查及执法出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7.65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1万元,增长98.33%,主要原因是原普宁市卫生局与普宁市计划生育局合并为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用房重新规划装修及配套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不存在政府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暂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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